行省制度是在哪個朝代建立(行省制度是在哪個朝代建立三省六部制)
霓裳羽衣
行省制度是元朝建立,元朝統(tǒng)治時期廣泛設立于全國的地方大行政區(qū),在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上具有重要意義。“省”的本意為宮禁,引伸為中樞機要、行政機構的名稱,因此行省起初是指臨時性的中央派出機構,取代表中央行使權力之意。行省制是13世紀以來中國的主要行政模式,明清兩朝得到發(fā)展,最終影響了現代中國的行政體制。
行省制度的影響是什么
“行省”的出現和制度化,屬于元朝地方行政體制的一個巨大而顯著的變化。其不僅加強了元朝的中央集權統(tǒng)治,鞏固了多民族國家的統(tǒng)一,也極大地促進了各族人民在政治、經濟、文化上的交流。該制度的創(chuàng)設,對我國的地方行政制度的建設是一個新的探索,并為后來明清兩代、民國和新中國省級行政體制機制的運行與發(fā)展開啟了歷史的序幕。
行省制度的目的是什么
元廷設置十行省的目的和作用,各有側重,并不完全一致。例如,“生齒繁夥,物產富穰,水浮陸行,紛輪雜集”,“土賦居天下十六七”的江浙、湖廣、江西三省,大抵以壓制新征服區(qū)域和搜刮財賦為基本宗旨,其治所相應地均設在行省北端的水陸交通要沖,而不置于該行省的中心地帶,以便朝廷的聯絡和指揮。
元朝在全國共設10個行省,即嶺北、遼陽、河南江北、陜西、四川、甘肅、云南、江浙省、江西、湖廣。